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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教育政策發展歷程

教育改革

Education Reform

進行教育改革檢討

 

  70年代後期國內邁向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83年4月「四一○教改行動聯盟」提出制定〈教育基本法〉、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4大訴求。同年,教育部召開第7次全國教育會議。之後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85年12月完成《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提出教育鬆綁、帶好每個學生、暢通升學管道、提升教育品質、建立終身學習社會,作為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針。 

 

實施12項教改工作

 

  為落實《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建議,教育部於87年擬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經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審議通過,以5年時程,自87年7月至92年,編列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570餘億元,實施12項工作計畫,包含:健全國民教育、普及幼稚教育、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精緻化、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推動終身教育及資訊網路教育、推展家庭教育、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強化原住民學生教育、暢通升學管道、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充實教育經費與加強教育研究。 

 

檢討改進凝聚共識

 

  為檢討教育改革之實施及凝聚教改共識,教育部於88年5月、90年12月召開2次以教育改革為主題之檢討會議,並於92年9月召開全國教育發展會議,復於99年8月召開第8次全國教育會議,檢討教育改革,以凝聚教育政策方向。 

 

公布《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

 

  繼之,教育部依據第8次全國教育會議大會結論暨建議擬定並公布《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以「新世紀、新教育、新承諾」3大願景與「精緻、創新、公義、永續」4大目標,制定「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幼托整合」、「健全教育體制與厚植教育資源」、「精緻師資培育與專業發展」、「促進高等教育轉型與發展」、「培育知識經濟人才培育與創新教育產業」、「發展多元現代公民素養」、「推展全民運動與健康促進」、「尊重多元文化、關懷弱勢與特殊教育族群權益」、「拓展兩岸、國際教育與海外僑教」、「深化終身學習與學習社會」等10大發展策略,擘劃國家10年(100-110年)之教育發展藍圖。 

 

發布《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

 

  102年12月發布《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作為10年(103-112年)人才培育藍圖,希望達成「培養優秀敬業的教師」、「縮短學用的落差」、「強化學生的國際競爭力」、「倍增學生未來的生產力」等目標,實現「培育多元優質人才,共創幸福繁榮社會」之願景,並分「國民基本教育(K-12)」、「技術職業教育」、「大學教育暨國際化及全球人才布局」3大主軸,擬定16項推動策略與39項行動方案予以落實。 

 

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110至113年)計畫〉

 

  國家發展委員會統合協調各部會相關資源,積極推動 「2030 雙語政策」,用雙語力加值專業力,強化臺灣年輕世代的競爭力,教育部並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共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110至113年)計畫〉,藉由特別預算的挹注,兼顧普及提升、弭平差距及重點培育,加速推動高等教育雙語化,以及均衡完善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雙語化條件。

*最後更新日: 20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