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教育政策發展歷程
師資培育
83年〈師資培育法〉公布施行之前,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稚園)教師職前教育制度主要依據法令為〈師範學校法〉、〈師範學院規程〉及〈師範教育法〉。
師資培育多元化
〈師資培育法〉自83年2月公布施行,從一元、計畫制的師範教育,邁向多元、儲備制的師資培育,個人自費為主、甄選制的師資培育取代政府公費、分發制的師資培育。於91年7月修正公布之〈師資培育法〉,調整修業時間、實習及教師檢定制度,以實質的資格檢定,取代書面文件檢覈,並於94年首度辦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103年因應幼托整合政策,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4條,提供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升幼兒園師資培育數量與品質。依108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政策需要,經師資培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招收具特定條件之大學畢業生,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以提供多元師資培育管道。
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實施,109學年度啟動本土語文師資培育,採多元管道培育具本土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之師資,培育管道包括職前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另依〈國家語言發展法〉之授權,訂定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
為擴充原住民身分及不足類科師資,114學年度起試辦創新師培模式,包括以集中公費專班型式,於畢業學分內含師培課程、原住民族文化及偏鄉課程等元素,試辦公費專班。如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教師公費專班及原住民國民小學師資培育公費專班。
有關偏遠地區師資不足議題,推行師資培育公費生制度,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師資培育法規定,兼採偏鄉學士後班方式增量培育師資,114學年度擴大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開課方式上經採彈性遠距授課方式,兼顧偏鄉代理教師進修便利性與師資職前教育授課品質管控,培育具偏鄉教育關鍵素養的偏鄉教師。
另為提高修讀師培誘因,吸引稀缺STEM領域且較晚定向對教師志業有興趣之學生,規劃碩士級師資培育試辦計畫,結合教育專業及碩士階段課程,於符合〈大學法〉及〈學位授予法〉招生規定下,於學士級4年+碩士級1年內逐步完成學士學位及教育碩士學位,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為目標,招生對象聚焦稀缺STEM或自然等非傳統師資培育領域學生。
考量近年半導體、AI等業界吸引力強,現場教學端目前面臨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教師招聘不易,以致於高級中等學校代理三招後僅能聘任未具教師證,或非該領域專業之代理代課教師到校服務,爰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0條第1項特殊科目之立法意旨(指羅致不易且待加強培育之科目),擴大專技教師任教科目範圍包括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含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於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任教,引進具實務經驗的業界人才,與現有師資團隊互補共好。本項政策為原管道之外「加一」之彈性措施,學校仍得依需求自行選擇是否採用此管道聘用,且專技教師員額係以學校專任教師總員額八分之一為限。
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師資培育
106年6月14日〈師資培育法〉修正公布,改革教師資格檢定制度為教師資格考試及教育實習,自107年2月1日起推行先資格考試、後實習,透過考試檢核適量質精之學生,落實教學及導師實習制度,並落實以學習者為中心(learner-centered)、尊重多元差異、社會關懷及國際視野之師資培育制度,提升師資品質,符應未來師資需求,教育部發布〈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為增加師資培育課程修讀誘因,擴大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潛在修課對象,114年7月30日修正〈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9點,非師資生預修學分數上限由1/4調整為1/3、放寬教育專業課程採認及學分抵免年限得依相關工作經驗延長,有利學生試探生涯發展性向、建立教育理念與澄清自我從事教職意向,並於114年7月7日修正發布〈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生活津貼自每月補助4,300元調升至每月補助1萬元、專業成長費(原書籍費)自每學期補助3,000元調升至每學期補助5,000元,期能吸引優秀學生投入教師行列,穩定偏遠及特殊地區學校師資來源。
提升教育實習獎助金及優化教育實習品質
為鼓勵師資生修習教育實習,協助師資生於實習期間專注學習,爰自113年8月1日起調升教育實習獎助金發放額度由每人每月5,000元至每月1萬元,以利充裕師資來源並提升師資培育成效。另自114年8月1日起提高教育實習機構補助經費,補助額度由每位實習學生6,000元提升至1萬2,000元進行編列 (稀有類科以每生2萬元編列)。
辦理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的用意,即在提升我國教師的專業素質及強化教師的專業形象,為配合精進教師資格考試政策方向,自103年度起,增加擬真情境題比重,以課室實務的狀況,檢視教師所需的教育專業知能。經合理提高各科非選擇題比率,降低記憶題型,增加分析、應用及創造的情境題型,強調教學實作的知能。
因應108年6月5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14條相關規定,109年3月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納入不得參加考試之情形;另109年11月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調整應試科目名稱、考科內容敘寫方式且納入綜合題型,並研發素養導向試題,自110年度起考生適用。
辦理師資培育評鑑
教育部自94年起,定期檢視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師資培育辦學績效,辦理師資培育評鑑,以獎勵辦學績優、輔導需要改進、停辦成效不彰之培育單位,並運用評鑑結果核定調整師資培育規模及獎、補助經費,以強化學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輔導措施,確保師資培育品質。113年進行第3週期分年評鑑未通過學校之再評鑑實地訪評,並啟動第4週期評鑑(113-118年)之自辦評鑑機制審查作業,及分年評鑑前置規劃事宜;本週期強調品質改善導向,做為受評單位改善之依據並引導培育特色師資,透過導入PDSA品質保證,結合校務研究機制,落實證據本位師資培育決策。
公布〈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及〈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
105年2月15日公布〈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以「全球參照、在地統整」為規劃方針,延續101年發布之《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白皮書》所揭櫫之我國理想教師圖像,研發教育專業、學科教學、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學習評量、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專業成長、專業責任及協作領導等面向之10大教師專業標準及29項教師專業表現指標,彰顯教師工作者之專業性及形塑師資養成及專業發展各階段教師應具備的能力。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及師培政策改革等,於108年2月20日公布〈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以導引我國師資培育及教師專業發展。又續以教師圖像為上位概念,於109年3月18日公布〈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引導不同職涯階段的教師有目標且持續而穩健地專業發展學習,並提供予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等相關單位,作為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與活動之參考。
建立教師進修制度,鼓勵教師專業發展
為提供全國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資訊平臺、教師研習紀錄電子化及建立教師進修資料庫,教育部於92年建置「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至114年底累計造訪人次逾2億。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明訂各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重要議題,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啟動與推廣,教育部自97年起協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等3校設立「進修學院」,以服務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提升教師素質、培養教師專業知能並建立教學標竿楷模;100年建立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結合理論與實務,發展優質典範教學示例;102年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中等學校教師教學專業能力研習〉及〈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與辦理中小學教師差異化教學增能方案〉,提升各教育階段普通班教師的教學專業及促進教學成效。
配合108學年度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106年啟動辦理新增科技領域教師增能課程及開辦教師在職增能/第二專長學分班,結合網路社群與教育資源,發展由下而上的教師專業發展模式。其後,〈教師法〉於108年6月5日修正公布,其中第33條第3項規定,除現行教師進修研究之規範外,新增納入教師專業發展,明訂教育部應規劃多元之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制度,並訂定教師專業發展方式、獎勵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爰於109年6月28日修正公布〈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以鼓勵並支持教師專業發展,並提升教育品質。
為與國際接軌,並培育21世紀人才關鍵軟實力,教育部自104年至111年推動〈教師合作問題解決能力教學提升計畫〉、〈教師全球競合力教學能力提升計畫〉、〈21世紀核心素養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計畫〉及〈創造性思維暨21世紀核心素養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提升計畫〉;自112年至114年〈職前與在職教師AIPACK課程推動與教學能力提升計畫〉,以培養職前與在職教師運用AI進行課程教學之素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另為因應國際數位學習及AI發展趨勢,114年起推動〈智慧教育師資培育聯盟計畫〉,結合師資培育之大學、縣市教育局處與專業發展學校,規劃AI融入師資培育課程與臨床實踐的推動機制,著重提升師培教授與師資生AI教學素養,推動數位與AI輔助的師資培育課程改革,推進智慧教育師資培育相關研究,以培養具備AI素養與教學能力之師資人才,逐步形塑制度化、可持續推展的智慧教育師資培育模式。
辦理初任教師導入輔導計畫
為協助初任教師適應教師生涯、提升初任教師教學知能,教育部自102年起每年委請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初任教師導入輔導計畫,系統性規劃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由中央、地方、學校三方協作,建構初任教師支持體系,以協助初任教師適應教師生涯;此外,針對年資3年以下之初任教師配對1名薪傳教師提供諮詢輔導至少1年(偏遠地區學校至少2年),透過對談、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支持協助初任教師。
提升教師社會情緒學習(SEL)專業知能
配合114年2月19日頒布之〈幸福教育、健康臺灣 幸福學校、師生共好:教育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引導師培大學規劃社會情緒學習(SEL)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與安排實踐活動;委請師培大學規劃「自我覺察與社會覺察修練-社會情緒學習(SEL)課程模組」及辦理工作坊,帶領教師瞭解社會情緒學習(SEL)的重要性並學習相關知識與技巧;並自114年起協調師培大學開設「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教師加註情緒與行為需求次專長學分班」及「社會情緒學習(SEL)教師在職進修增能學分班」,以提升教師社會情緒能力,透過多元管道,增進教師對自我情緒覺察及管理知能,並於課程教學協助學生提升情緒管理能力。
推動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
為強化師培大學連結地方政府及中小學教師專業成長需求,提供地方教育發展所需支持,將教學現場之實務經驗納入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並自112年起將〈地方教育輔導工作計畫〉轉型為〈師資培育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以「在地深耕」、「長期陪伴」、「資源共享」、「實踐研究」及「人才培育」為核心,透過師培專業力量,提升師資培育及地方教育品質,建立「縣市-教學現場-師培」之三方連結及共好模式。
推動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教育部於113年啟動〈師培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之轉型,推動教學實踐研究及論文獎勵雙軌計畫,旨在鏈結教材教法理論與現場實務,以提升教材教法師資量能。114年起計畫擴大規模,補助範圍新增技高群科領域並首度開放現職教師參與,並導入AI、STEAM與SEL等新興議題。此外,計畫結合「師資培育國際學術研討會」建立成果分享機制,促進師培專業交流與研究影響力,成功整合教學設計與研究產出,為我國師資培育注入創新動能。
增加教師證書申請人檢具英文姓名佐證資料之彈性
為增加申請人佐證資料彈性及便利性,將申請教師證書必要檢具資料「最高學歷英文證件影本」修正為「學士以上學歷英文證件影本」,且申請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者,得以107年10月18日起核發之教師證書影本替代英文姓名佐證資料。另為簡化流程,申請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者得同時申請註記次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