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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教育政策發展歷程

雙邊高等教育論壇及協定

Bilateral Higher Education Forum and Agreement

持續辦理雙邊教育論壇,落實雙邊教育交流

 

       教育部於每1至2年間不等,與新興市場國家及已開發國家舉行高等教育雙邊論壇,目前合作對象包含日本、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印度、美國、紐西蘭、奧地利、英國、德國、法國及比利時等國。藉由建立(半)官方交流平臺,對學用落差、產學合作、學用合一、學生跨境移動及共同執行研究計畫等議題交換意見,具體促進雙方高等教育機構國際合作交流。

雙邊教育論壇辦理情形

 

一、亞洲地區
(一)越南
       自99年起,雙方輪流每2年舉辦「臺越南教育論壇」,108年於越南河內舉辦第6屆「臺越教育論壇」,並簽署「臺越高等教育文憑及培訓課程互認協定」,為教育部推動教育新南向之突破性成果,為我招收越南學生增添重要利基;並促成25件校際合作備忘錄之簽署。

(二)日本
       自100年起,雙方輪流每2年舉辦「臺北大阪高等教育論壇」,108年於日本大阪舉行第5屆論壇,聚焦議題為吸引優秀國際學生策略及協助不同文化背景的境外學生融入學習環境。

       另為開創臺日學術教育更多合作契機,自105年起,雙方輪流每2年辦理「臺日大學校長論壇」;107年第2屆論壇於日本廣島大學舉行,主題為增進教育及研究合作以因應社會全球化;第3屆論壇因疫情延至110年採線上方式辦理,主題為「攜手邁前:疫情下臺日學術合作新時代」;112年論壇主題為「Fostering Next-gen Talent: The Capacity-building Roadmap for Higher Education」,聚焦下世代前瞻科技人才培育及臺日大學跨領域教學研究合作。

(三)印尼
       自101年起,雙方輪流舉辦「臺印尼高等教育論壇」,107年第5屆論壇於我國舉辦,議題包含我國新南向政策與臺印尼雙方合作現況介紹、高等教育創新與創業、強化兩國教育及研究合作的對策、技職教育合作等,為臺灣與印尼雙方高等教育合作開啟新頁。第6屆「臺灣印尼高等教育論壇」於110年11月25至26日首次採線上方式舉行,主題為「高等教育在數位科技、新常態與全球化時代的挑戰與機會」,以發展數位教學與學習及培育數位科技人才為各國共同目標,臺灣印尼雙方互相交換教育經驗與心得,共計113所臺灣及印尼大學校長及高階主管共同參與。

(四)泰國
       自100年起,臺泰雙方輪流舉辦「臺泰高等教育論壇」,108年第7屆論壇於108年7月於泰國曼谷舉行,主題為「臺泰夥伴關係產業合作—追求強化創新學習、成果導向教學與技能養成」,聚焦議題為加強雙方在「智慧農業、食品科技、生物技術」、「智慧工程科技」、「大學與社會連結」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期盼透過加深加廣的交流,讓臺泰國際教育合作關係更加緊密。110年第8屆論壇採線上方式辦理,主題為「後疫情時代的跨域合作與永續發展」,聚焦於「疫情下的線上學習」、「促進雙邊師生交流」、「強化產業合作」、「疫情下的線上學習」,以及「從企業家觀點探討高等教育挑戰與機會」等議題,持續深化臺泰雙邊教育合作。

(五)馬來西亞
       自103年起,雙方每2年輪流舉辦「臺馬高等教育論壇」。105年第2屆論壇於馬來西亞金寶舉辦,以「人力資本發展之國際合作」為論壇主題交換意見,並簽署9件大學校際合作備忘錄。「2018年臺馬大學校長論壇」107年在馬來西亞國立大學(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 UKM)首次辦理。此次論壇計邀集臺灣37所及馬國26所大學校院校長或主管共同與會。討論產學連結、臺馬區域人才交流等議題,未來教育部將致力推動臺馬大學校際研究合作。

(六)菲律賓
       首屆「臺菲大學校長論壇」於107年舉行,第2屆「臺菲大學校長論壇」於108年在我國高雄舉辦,臺菲雙方大學校長、副校長、國際事務主管及相關人員近150人與會,分享彼此高等教育發展經驗,並進一步討論雙方具體合作機會。109年9月8日舉辦「2020年臺菲雙邊教育工作小組會議」,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進行,此次會議就「互相選送語言教學助理赴對方國家實習」、「選送臺灣中小學英語教師至菲國接受英教學培訓」、「臺菲大學校長論壇之辦理」及「強化雙邊研究合作」等議題進行討論研商。

       因疫情影響,第3屆「臺菲大學校長論壇」於110年8月24日採線上會議方式舉行,臺菲雙方計有150所大學參與,雙方大學校長及國際事務主管人員約近170人參加本次論壇。

(七)紐西蘭
       首屆「臺灣紐西蘭大學校長論壇」於101年舉辦,106年第4屆論壇於紐西蘭威靈頓舉行,討論議題為「原住民族研究、農業、地震領域」、「技職教育」、「增進學生移動力」,也促成國立臺灣大學與坎特伯雷大學簽訂學術交流協議。

(八)印度
       首屆「臺灣印度大學校長論壇」於107年於我國舉辦。第2屆「臺灣印度大學校長論壇」於108年在印度泰倫加納州瓦朗加爾舉辦,論壇主題為「卓越高等教育:教育國際化、品質保證及就業能力」;並由我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與印度大學協會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

二、歐洲地區
(一)匈牙利
      「臺灣匈牙利圓桌會議」首屆於104年舉辦,迄今共舉辦2屆,105年於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辦會議,討論招收臺匈學生策略、臺匈共同研究與雙聯學位計畫等2項議題,並於會中簽署5件大學校院合作備忘錄。

(二)德國
      「臺德高等教育論壇」於105年在德國柏林辦理首屆論壇,論壇主題包含:雙聯學士/碩士學位之優秀實例及挑戰、雙聯博士學位之優秀實例及挑戰、高等教育政策討論、共同研究之優秀實例與未來挑戰,臺德雙方並就雙聯學位之策略性合作達成共識。108年在我國臺北舉辦,論壇主題為「雙邊高等教育政策」、「大學自主」及「產學交流經驗」。112年7月在德國柏林舉辦第3屆論壇,分享雙邊高教及科研領域最新發展,也針對華語、高階人才培育、縮短學用落差和永續等議題交換意見,延續臺德兩國高教對話友好傳統。

(三)法國
       首屆「臺法高等教育論壇」於106年於我國高雄辦理,107年則於法國漢斯舉辦,論壇討論重點包含臺法高等教育趨勢、高等教育創新及加強夥伴關係與國際合作策略,並簽署3份學術交流協議。為深化臺灣與法國高教機構的學術交流及合作,臺法雙方於110年10月舉辦第1次「臺法線上圓桌會議」,以理工教育交流為主題,受到臺法雙邊出席學校肯定,續再於111年4月29日辦理「2022年臺法高教第2次線上圓桌會議」,以藝術和設計、影視和動畫設計等主題為交流領域,藉此拓展臺法高教多元合作機會。

(四)比利時
       首屆「臺-比圓桌會議」於107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辦,本次圓桌會議討論的重點包含高等教育國際化之挑戰與機會、臺比高等教育與研究之優勢及機會、雙方高等教育合作實例,並由團員進行分組座談,主題由雙方代表進行策略與經驗分享及深度對談。


(五)英國
       首屆「臺英高等教育論壇」於108年在英國倫敦舉辦,針對「大學自治與國際化策略」、「臺英共同研究」、「促進雙邊學生移動力與研究」等三大議題進行討論,成功建立臺英教育交流及合作平台。109年12月辦理「2020臺英高等教育網路會議」,討論議題包含「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高教策略」、「雙語國家之高教政策推動與挑戰」、「華語教學培訓與合作」、「雙邊共同研究計畫」。

 

(六)奧地利
       首屆「臺奧高等教育論壇」於104年在我國舉辦,105年第2屆論壇則於奧地利維也納舉辦。110年第3屆論壇則採線上辦理,論壇主題為「臺奧高等教育合作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並進行3場座談,分別就「大學之新冠狀肺炎疫情活動」、「雙聯學位」、「學研合作計畫」等議題進行深度分享。

 

(七)立陶宛

       首屆「臺灣-立陶宛高等教育線上論壇」於111年5月27日舉辦,開展我國與立陶宛高教機構之專業創新交流,促進雙邊學門領域瞭解,並奠定未來學教研對話之堅實互動基礎。

 

(八)波蘭

       首屆「臺灣與波蘭高教論壇」於111年9月16日舉辦,由劉孟奇政務次長率同國內7所大學代表前往波蘭華沙參加,探討疫情後雙邊教育合作的模式,加強臺灣與波蘭雙方高教長期合作的共識,提升臺波教育文化深厚的夥伴關係。


三、美洲地區

(一)佛羅里達
       首屆「臺灣佛羅里達高等教育論壇」於98年舉辦,逐步推動交換學生及交流平臺,迄今已辦理5屆,102年於邁阿密舉辦「臺灣佛羅里達高等教育論壇」,主題為「臺灣高等教育國際化合作策略」,並簽署1件大學校際合作備忘錄。

(二)馬里蘭
       首屆「臺灣馬里蘭高等教育論壇」於102年舉辦,迄今共舉辦2屆,103年於我國高雄舉辦,以「打造全球與文化經驗之通路」為論壇主題,會中促成雙邊大學簽署1件合作交流備忘錄。

 

(三)臺美高教對話

       為推動臺灣高等教育與美方及全球高教機構的鏈結,首屆「臺美高教對話」於111年舉辦,與會人員針對如何拓展深化臺美合作提出觀察與討論,展現雙邊教育單位加強合作之決心。

 

(四)臺美教育倡議第三次高層對話

 「臺美教育倡議」第三次高層對話於112年2月22日以實體及視訊混合方式在臺北及華府兩地同時舉辦。雙方共同盤點過去在「臺美教育倡議」下推展華語文及英語教學合作的經驗與成果,重申將持續深化教育交流,展現理念相近的民主陣營團結營造自由、透明、開放語言學習環境的共同目標,也就未來優先合作項目進行充分討論,成果豐碩

 

四、大洋洲地區-紐西蘭

      首屆「臺灣紐西蘭大學校長論壇」於101年舉辦,106年第4屆論壇於紐西蘭威靈頓舉行,討論議題為「原住民族研究、農業、地震領域」、「技職教育」、「增進學生移動力」,也促成國立臺灣大學與坎特伯雷大學簽訂學術交流協議。

簽訂雙邊教育協定辦理情形

 


一、亞洲地區

(一)菲律賓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教育部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01年簽訂教育暨學習聯結合作瞭解備忘錄,據以推動教育交流及語言教學,雙方於106年以換函方式完成續約程序,111年再次換函完成續約。

(二)馬來西亞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HEEACT)與馬來西亞學術品質鑑定機構(MQA)於101年針對臺馬兩國大學評鑑水準簽署互信聲明,雙方於106年完成續約程序。


(三)印尼
       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於107年11月8簽署「技職教育與訓練合作瞭解備忘錄」,加強雙方在技職教育各領域的合作關係,包括開設學生及講師培訓課程、加強技職教育機構的實習交流,以及提供獎助金到對方國家研習或實習。

(四)越南
     「臺越高等教育文憑及培訓課程互認協定」於108年12月20日由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石瑞琦代表與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阮英勇代表簽署。此協定內容著重臺越雙方相互採認學歷,並列明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就讀之學習歷程條件,協定並載有官方認可高等教育機構名冊,包含我方168所大專校院及越方246所大專校院。此協定使學生往來升學更便利,順利銜接雙方各階段教育,可大幅促進雙方留學交流,有助於吸引更多越南學生來臺就讀,同時鼓勵我國學生赴越南留學。

二、歐洲地區
(一)英國
       駐英國臺北代表處教育組與英國在臺協會英國文化協會於100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106年雙方修訂原備忘錄內容並重新簽約。為提升層級,109年教育部與英國在臺辦事處簽署合作意向書,110年教育部國際司與英國文化協會簽署備忘錄,強化落實雙語政策願景。

(二)捷克
       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05年簽署教育合作共同聲明,承諾將持續分享有關高等教育制度及各類課程之相關資訊。

(三)波蘭
       駐波蘭代表處與華沙貿易辦事處於107年簽署科學高等教育合作協定,以加強雙方科學及高等教育關係並透過合作實現共同利益。

(四)奧地利
       與奧地利聯邦科學研究經濟部於105年簽署高等教育合作瞭解備忘錄。另,97年9月與前奧地利聯邦教育藝術文化部簽署普通與技職教育合作瞭解備忘錄,並於105年與已更名之奧地利聯邦教育部完成續約程序。此外,105年與奧地利提洛邦教育廳簽署教育合作瞭解備忘錄,以加強提洛邦與臺灣間教育之連繫互動。108年1月簽署「臺奧高教科研種籽基金瞭解備忘錄」。112年重新簽署「臺奧高等教育合作備忘錄」,將105年高教合作瞭解備忘錄與108年高教科研種籽基金瞭解備忘錄合併為一約,約期5年。

(五)比利時
        103年與荷語區教育及訓練部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107年完成續簽程序,以強化雙方教育關係。108年與比利時法語區教育部簽署教育合作暨交流瞭解備忘錄。

(六)盧森堡
        105年與盧森堡教育部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於未來加強既有的教育領域之合作。

(七)法國
        94年與法國在臺協會簽署加強臺法教育合作協議書,並於109年續約。

三、美國地區
(一)緬因州
       與緬因州教育廳於98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110年完成第4次續約,合作內容包含鼓勵語言教學之共同合作、推廣華語文教育及宣揚臺灣文化。

(二)新墨西哥州
       首次與美國新墨西哥州高等教育廳於107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推動雙邊學術交流及語言教育合作,並在教育機會及獎學金方面互相提供協助。

(三)密西根州
       與美國密西根州教育廳於95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雙方於107年完成續約程序,持續推動並加強雙邊學術交流,於語言教育、教師進修提供機會,並助益於雙方語言課程之開設等。

(四)阿肯色州
       與美國阿肯色州教育廳於95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111年完成續約程序,合作內容包含促進雙方教育機構間之教育及學術交流、支持雙方機構共同舉行研討會,並鼓勵進行華語與英語語言教育之共同合作。

 

(五)阿拉巴馬州
       首次與美國阿拉巴馬州高等教育委員會及阿拉巴馬州教育廳於111年共同簽署語文及師資交流教育合作備忘錄,促進臺灣與阿拉巴馬州的學術教育交流,協助彼此語文師資培訓及招募。

(六)亞利桑納州
       首次與美國亞利桑納州高等教育委員會於111年簽署合作備忘錄,積極強化雙方教育及學習相關之鏈結,增進相互瞭解及實現共同利益。

 

(七)維吉尼亞州
        與維吉尼亞州教育廳於102年簽署教育合作備忘錄,並於111年完成續約程序,於「臺美教育倡議」框架下,持續強化雙邊的華語及英語文教育合作交流。


(八)南卡羅萊納州
       與美國南卡羅萊納州教育廳於97年簽訂教育合作備忘錄,進行雙邊教育交流;111年再與該州高等教育委員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加強推動雙邊語文和師資的交流合作。


(九) 懷俄明州
       首次與美國懷俄明州教育廳於111年簽署合作備忘錄,為雙方創造制度性的教育合作平臺,擴展華語文教育交流,並加強臺美雙邊交流及合作。

 

(十) 蒙大拿州

       於112年11月1日與蒙大拿州簽定高等教育合作備忘錄。合作內容包括對在蒙大拿州及在臺灣求學的雙方留學生提供適當的經濟援助機會、為雙方研究案的開發與執行創造優質的環境、促進在蒙大拿州及在臺灣的創新及技術發展、雙方共同參與並規劃教育領域的合作、促進與私部門的夥伴關係,以及促進對於彼此文化多樣性及民族多元性的尊重。此外,雙方將持續推展雙語教育、華語教育及文化教育領域的合作

 

(十一) 奧克拉荷馬州

       於103年首次與奧克拉荷馬州簽署合作備忘錄,自簽署日起效期3年,於106年辦理第1次續約、於109年辦理第2次續約,並於112年辦理第3次續約。雙方合作內容包含促進雙邊教育機構間的學術交流、增進雙方對彼此文化之瞭解、提供雙方教師專業進修機會、鼓勵進行華語及英語教育上之合作等。

 

(十二)猶他州

       於111年與猶他州教育廳簽署瞭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訪問教師合作計畫、國際華語學院學校網絡之建置以及學生與教育學者之交換計畫。

 

(十三)愛達荷州

       於111年與愛達荷州教育委員會簽署諒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鼓勵雙邊教育機構設立交換計畫、鼓勵學生參訪與交換及推定雙方大專院校提供雙方師資專業發展機會。

 

(十四)華盛頓州

      於103年與華盛頓州教育廳簽署教育瞭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提供雙方公立學校開設沉浸式中文或英文教學課程、協助雙方學生進行短期或長期交換及提供雙方大學生赴外實習之機會。

 

(十五)內華達州

       於95年與內華達州教育廳直屬之克拉克郡學區簽訂交換教師計畫瞭解備忘錄,建構雙邊教師長久之交流平臺,並提高該學區中小學生之外語程度,以適當協助改善彼此之華語及英文教學品質。

 

(十六)加州

       於95年與加州教育廳簽訂瞭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邀請訪問教師赴美任教,以促進雙邊語言教育交流。

 

(十七)明尼蘇達州

      於111年與明尼蘇達州教育廳簽訂教育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K-12中文課程及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

 

(十八)印第安納州

      於94年與印第安納州教育廳簽署教育合作協議備忘錄,合作項目包含促進臺灣及該州間教育人員共同合作計畫、鼓勵語言教育之共同合作、鼓勵教育機構間之教育及學術交流並鼓勵華語及英語教師相關資源之整合。

 

(十九)俄亥俄州

       於95年與俄亥俄州簽訂教育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促進臺灣與俄亥俄州教育人員間之合作、鼓勵語言教學領域之合作、鼓勵臺灣及該州之間個人及機構間之教育與學術交流。

 

(二十)紐澤西州

       於112年與紐澤西州教育廳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促進雙邊學術教育交流,並在台美教育倡議架構下,推展語文教師及資源交流之機會,持續加強雙邊合作關係。

 

(二十一)羅德島州

       於112年與羅德島州高等教育廳簽署教育瞭解備忘錄,合作內容包含雙邊學術教育交流、提供留學機會及鼓勵語言教學領域之共同合作。

 

(二十二)西維吉尼亞州

       於112年與西維吉尼亞州教育廳簽訂瞭解備忘錄,以促進雙邊教育人員交流及共同研究、協助語文教師招募與教學資源交流、增進雙語教育互動交流等。

 

(二十三)肯塔基州

      於110年分別與肯塔基州教育廳及該州高等教育理事會簽定瞭解備忘錄,旨在促進K-12中文課程領域之合作,並促進我國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也提供雙方學生之留學機會、鼓勵語言教學師資之培育及合作。

 

(二十四)馬里蘭州

       於108年與馬里蘭州教育廳簽訂合作備忘錄,合作項目包含華師赴美之訪問教師計畫及師生交流計畫。

 

四、大洋洲地區-澳洲

       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澳洲辦事處於111年3月共同舉辦首屆「臺澳英語學習對話」,展開臺澳雙方英語學習夥伴關係,針對培訓雙語師資、提供英語學習課程及提升英語學習能力等各工作項目發布聯合聲明;另於同年8月共同簽署〈2022臺澳英語學習夥伴關係行動計畫〉,期盼借重澳洲的專業與經驗,達成臺灣雙語政策目標。期盼未來在雙語政策的推動上,深化與澳洲的合作與交流。

*最後更新日: 202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