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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7
  • 總統令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
08
  • 教育部發布〈試辦綜合高中實驗課程實施要點〉。
  • 教育部發布〈師資培育機構從事地方教育輔導辦法〉。
  • 教育部發布〈教師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發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評議準則〉。
  • 教育部發布〈高職學生赴技術學院或專科提早選修專業課程試辦要點〉。
09
  • 教育部發布〈教師研究進修獎勵辦法〉。
  • 教育部發布〈綜合高中試辦學校行政處理暫行要點〉。
  • 教育部與國防部達成共識,八十五學年度起將於政大、中興、成大三所學校合作甄選辦理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制度,甄選大學二年級優秀學生,儲訓為志願役預官,享有國防部公費,畢業後需服役五年,第一年將以七十個名額為限。
10
  • 教育部為提供終身學習,輔導專科學校附設補校,核定〈專科學校申請附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處理要點〉。
  • 教育部發布〈大學及分部設立標準〉。
  • 教育部發布〈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 教育部發布〈完全中學試辦實驗課程實施計畫〉。
  • 教育部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
  • 總統令修正公布〈私立學校法〉。
11
  • 教育部確立校園事件通報系統,將校園事件分為最嚴重、嚴重、中等、輕度等四個等級。校園事件極嚴重者須於六個小時內將資料通報教育部。
12
  •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發布《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揭示五大教改方向,列出八大優先執行改革重點,五十二項建議。
  • 教育部高屏辦公室在高雄餐旅專科學校啟用,每週將有一位次長南下坐鎮。以消除南北發展失衡現象,並每月一次和國中國小教師家長座談,以了解基層教育問題。
  • 行政院通過〈大學儲訓軍官實施辦法〉,將於八十七學年度試辦。
01
  • 教育部核定高雄市空中大學正式成立及國立空中大學八十六學年度招生採免試入學方案。
  • 總統令修正公布〈補習教育法〉。
02
  • 教育部發布〈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 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推動小組,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
03
  • 教育部核定實施〈遠距教學實驗計畫〉,八十五學年度起卅一所大專院校參與試辦,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可互選其他學校選修課程,學分可獲承認及抵免。
  • 總統令公布〈藝術教育法〉。
  • 教育部成立〈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
  • 教育部發布〈高職免試入學方案〉分發成績處理要點,採計國中三年在校成績佔百分之七十五,兩次統一命題測驗成績佔百分之二十五分發入學高職,八十六學年度入學國中一年級新生為適用對象,八十九學年度升學高職時實施。
  • 教育部發布高中學區制八十八學年度起試辦,學區劃分採取中區域制,依照高中免試入學採計在校成績並統一會考,將致函省市教育廳局鼓勵高中高職、五專聯合辦理轉學考試。
  • 總統令修正公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總統令公布〈菸害防制法〉。
  • 教育部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04
  • 教育部發布實施〈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選方法〉。
  • 教育部成立特殊教育工作小組。
05
  • 教育部發布〈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 總統令修正公布〈特殊教育法〉。
  • 總統令修正公布〈補習教育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 行政院核定〈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教師審核辦法〉修正案,修正後名稱為〈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同月教育部修正發布。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
  • 教育部發布〈改進教育視導制度實施方案〉。
06
  • 教育部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教育部通過〈兩性平等教育實施方案〉、〈各級學校兩性平等教育實施要點〉、〈中小學性侵害防治教育實施原則及課程綱要〉。
  • 教育部發布〈青少年輔導計畫〉。
  • 英國公布〈追求卓越的學校教育〉( Excellence in Schools) 〈終身教育白皮書〉。
07
  • 行政院核定實施〈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NII)人才培育中程發展計畫〉、〈遠距教學中程發展計畫〉及〈社會教育資訊網計畫〉。
  • 教育部發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 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取消憲法教科文預算下限修憲案。
  • 教育部發布〈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
  • 教育部發布〈私立學校申請承租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土地及設定地上權審核作業處理要點〉,以興建重大教育建設計畫設施。
08
  • 教育部發布〈高職免試多元入學方案〉。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授權大學及獨立學院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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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