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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12
  •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全文8條,自113年2月1日施行。係配合〈特殊教育法〉及實務所需,將縣市政府現行實際作法,於辦法明定入學或修業相關規範,讓使用者更清楚相關規範及作業流程。
  • 教育部修正發布〈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全文8條。透過明確特殊專才者之資格認定與聘任機制,使各級學校於聘任特殊專才者時,得以確保特殊專才者之品質,並增訂特殊專才者之消極資格相關規定,整體建構特殊專才者之聘任及退場機制,且符合教師相關法令之一致作為。
  •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全文30條,自113年1月31日施行。增訂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再申訴案件時,應依學生個別或家庭需求提供相關輔具及支持服務,並得指派專人協助。另增訂各級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案或主管機關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再申訴案時,應增聘至少二人與特殊教育相關之校外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委員。
  •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專業團隊運作辦法〉全文9條。增列課程與教學輔導團、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修訂專業團隊成員、資格、運作及服務考核等規定。
  • 教育部修正發布〈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全文14條。身心障礙學生進入高等教育階段人數逐年上升,對於有就業需求學生畢業前結合勞工主管機關提供就業相關服務,爰實施對象擴及專科以上學校。另此次修法更強調轉銜輔導及服務實質內容,促進轉銜輔導及服務制度更臻完善。
  •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全文19條。修訂兒少表達意見及最佳利益原則、推動融合教育、實際照顧者、大專校院特教評鑑辦理原則及程序、學生輔導資料保存及銷毀、社區、部落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殊教育實施準用等規定。
  • 首次推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宣導手冊》以理論與實務案例為基礎,分理論篇、大專、高中、國中小等4冊,期能提升教育人員〈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知能,促進身心障礙學生之平等參與、享有包容性優質教育。
  • 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01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並自113年1月16日生效。
  • 教育部自本月起,開始推動「提升教研人才待遇方案」。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作業要點〉第3、4、5、6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第3、4、7、9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實施要點〉名稱及全文8點(原名稱:教育部補助藝術與設計菁英國際進修實施要點)。
  • 教育部公布「我國師資培育數量第四階段規劃方案」。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醫學教育會設置要點〉第6點。
  • 首次召開校安諮詢會議,邀請教師、學生、家長團體及6都代表,就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提升學校安全與輔導量能及建立高關懷學生個案輔導員機制等議題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02
  • 教育部修正發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
  • 教育部修正發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全文18條。
  • 教育部訂定發布〈專科以上學校自審教師資格認可及輔導作業要點〉全文8點。
  • 印尼文教科研部於2024年2月22日公布2024年第12號關於幼兒、基礎及中等教育課綱之條例(Permendikbudristek)。正式把自由課程(Kurikulum Merdeka)列入國民課程,小學及其他同等學校須於2026-2027學年度前全面執行英語課程,並在下學年度正式把英語列為必修科目。
03
  • 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名稱及全文 41 條 (原名稱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3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第6、7點。
04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7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全文74條。
  • 教育部訂定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
  • 教育部訂定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全文。
  • 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份條文。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6、7、13、15、18條條文及修正名稱。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31條條文。
  • 教育部發布「113年起實施第二週期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教保員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 美國聯邦政府在2024年4月19日公布「教育修正案第9條」(Title IX),強調「沒有人會因為性別因素,在接受美國聯邦政府補助的教育課程或活動中被排除參與、否定權益、或遭受歧視」。 該規範明文規定「性別歧視」包括針對性別刻板印象、性別特徵、性傾向、性別認同、懷孕及相關情形而產生的歧視行為。
  • 韓國於2024年4月11日通過《終身教育法施行令》(평생교육법시행령)修改案,於4月19日起實行。規定終身教育機關須公開註冊費、學費、教育課程等資訊;另外身障人士終身教育機關在進行活動時,須依照身心障礙類別提供手語、字幕、點字等的協助。
05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
  • 教育部訂定發布〈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全文22條。
  • 教育部訂定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全文12條。
  • 教育部訂定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全文34 條。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作業要點〉第2、3、5、6、7、8、9、10、11、12點。
  • 配合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師資需求,教育部核定「辦理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公費師資培育專班計畫」,以優化實作技術培育課程,於114學年度辦理首屆招生,並以工業類科(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資電專長、電機與電子群-電機專長)先行試辦。
  • 鄭英耀先生接任教育部長。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學原住民專班實施要點〉第3、4、6點。
  • 教育部訂定發布〈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第3點。
06
  • 教育部修正發布「113年起實施第四週期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規劃與實施計畫」。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第5條之1。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第5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1條文。
  • 日本國會於2024年6月19日通過「孩童性暴力防止法」(日本版DBS),規定與孩童有接觸之工作,雇主在聘任職員時有確認職員有無性犯罪前科之義務,本法預定於2026年度開始實施。
07
  • 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教育部發布〈大專校院健康照護相關科系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文化安全課程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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