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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8
  • 教育部發布「軍訓制度改進方案」。
  • 教育部發布〈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
09
  • 教育部修正發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 教育部與內政部共同宣布,9月1日起,中低收入戶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從5足歲向下延伸至3足歲,凡中低收入戶3歲以上幼童就讀公私立幼 稚園、托兒所,均可領取每學期6千元補助。
  • 教育部修正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設備標準〉。
  • 教育部發布「公私立幼稚園輔導計畫」。
  • 教育部發布〈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
  • 教育部發布〈九十五年國民中學學生寫作測驗試辦實施方案〉。
10
  • 教育部修正發布〈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全文24條併同名稱修正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 教育部發布〈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第1梯次審議結果,臺灣大學、成功大學獲選為發展國際一流大學重點學校;清華、交通等10所大學獲選為頂尖研究中心。
  • 教育部規劃明年起試辦中小學教師專業評鑑計畫,以鼓勵縣市政府辦理、學校自辦、教師自願受評等原則進行,評鑑結果不分等第,也不作考績、升等的參考,但獲評績優的教師,可由縣市政府敘獎表揚。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11
  • 教育部專案經費成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研發與推廣「華語文能力測驗」。
  • 總統令修正公布〈教育基本法〉。
  • 教育部放寬技術人才以專業技術升等之規定,鼓勵大專校院教師以技術報告及產學合作成果送審教師資格。
12
  • 教育部發布《藝術教育政策白皮書》。
  • 總統令修正公布〈大學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推動縮減城鄉數位落差補助要點〉。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要點〉。
  • 教育部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
  • 教育部與全國153所大專校院共同捐資成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01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規劃於本年度首度舉辦國立高中職聯合教師甄試。
  • 總統令修正公布〈私立學校法〉。
02
  • 教育部發布〈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 教育部發布「師資培育素質提升方案」四年計畫(95-98)。
  • 總統令修正公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總統令修正公布〈國民教育法〉。
  • 教育部發布〈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
  • 教育部修正發布〈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 教育部發行〈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創刊版。
03
  • 教育部發布〈數位學習碩士學位在職專班試辦審核作業要點〉及〈數位學習認證作業規範〉。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鼓勵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作業要點〉。
  • 行政院同意,並經教育部核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整合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自95年3月22日起生效。
  • 教育部發布〈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英語)〉。
  • 教育部發表「青少年臺灣文庫文學讀本」。
04
  • 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
05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大學校院教育師資培育中心評鑑作業要點〉全文12點併同名稱修正為〈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作業要點〉。
  • 教育部為鼓勵大學院校選送清寒學生出國進修,發布「學海惜珠」計畫,自95學年度起實施。
  •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鄉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 教育部發布〈教師請假規則〉。
  • 總統令修正公布〈教師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06
  • 教育部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 教育部核准「法鼓佛教研修學院」、「基督人文管理學院」申請籌設,前者是國內第1個依法申設的宗教研修學院,後者是由關渡基督書院轉型為一般大學。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授權大學及獨立學院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全文9點併同名稱修正為〈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 教育部發布〈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會設置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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