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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1
  • 教育部首次辦理「全國教育博覽會」,由中央與地方合作,於1月22至24日分四區同步舉行,動靜態展演約為1279項,參觀人數近40萬人次。
  • 教育部修正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 教育部發布〈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
  • 教育部高中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歷史課程綱要。
  • 教育部令頒為提昇大學國際競爭力,大專校院學術主管職務得由外籍教師兼任。
02
  • 教育部與衛生署共同發布〈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作社禁止販賣高油、高鹽、高糖的垃圾食品及飲料,所販賣食品及飲料必須清楚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
  • 教育部發布〈高級中學各科教科用書審定委員會設置要點〉。
  • 總統令公布〈全民國防教育法〉。
  • 教育部發布〈專科學校設立標準〉。
  • 教育部修正發布〈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 教育部發布〈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
  • 教育部發布〈公私立大學校院學院設立及變更審查作業要點〉。
03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視導地方教育事務實施作業事項〉。
  • 教育部發布〈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召開「大學評鑑委員會」,確定大學評鑑結果將做為今後大學系所招生人數及教育部各類補助之依據。
  • 教育部發布〈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 教育部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明定公私立國中小學必須實施常態編班。
  • 教育部與衛生署聯合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並發布〈教育部辦理健康促進學校計畫遴選要點〉。
04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設專科部實施辦法〉。
  • 教育部辦理首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 教育部會同行政院各部會,共同推動「數位臺灣―縮短城鄉數位落差」4年計畫。
  • 教育部辦理全國首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考人數計2,392人,到考人數計2,381人,缺考11人,到考率為99.54%。
  • 行政院核定〈師範校院定位與轉型發展方案〉及國立臺北師範學院等6校成立改名暨轉型教育大學籌備處。
  • 教育部發布〈國立大學校院整併推動發展計畫〉。
05
  • 教育部修正發布〈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成立。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 教育部發布〈推動學生游泳能力方案〉。
  • 大學教務主管會議,教育部要求國內學校與大陸簽訂書面契約時,不得刪除國立兩字或冠以臺灣、臺北等矮化名稱,且溯及既往。
  • 教育部發布〈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辦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推動師範校院轉型發展補助要點〉。
  • 教育部邀集各縣市教育局開會決議,不能再假藝能班之名,實施能力分班,94學年度起,各國中小學「藝能團隊」應以社團方式呈現,不能集中編班。若要集中編班,應依〈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等規定申請另設專班。
  • 核定發布94年度獲〈奬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補助之13所學校名單。
  • 南非公布2005課程改革:〈二十一世紀的終身教育〉( Curriculum: Lifelong Learning for the 21st Century )。
06
  • 立法院三讀通過「94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通過「頂尖大學及研究中心」一百億元。
  • 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發布〈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
  • 教育部發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高級中學開設第二外語課程教師鐘點費實施要點〉全文7點併同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實施要點〉。
  • 總統令修正公布〈私立學校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07
  • 行政院核定六所師院8月1日起改名「教育大學」,教育部並將核 撥2億元協助轉型發展;6所師範校院預計3年內將師資培育招生量縮減50%,全力發展多元學系領域,以轉型為綜合型大學。
  • 教育部發布〈專科學校夜間部設立辦法〉。
  • 教育部發布〈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
08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作業規範〉。
  • 第一批核定13名華語教師赴日本、德國、瓜地馬拉及美國任教。
  • 94學年度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制度,將開辦兩年的留學獎學金整併到「菁英留學計畫─專案擴增留學獎學金」下辦理,公費留考規模縮減。
  • 全國教育局長會議達成共識,明年起中小學教師甄選將改採分區聯合辦理方式,由縣市自願加入實施。
  • 教育部修正發布〈綜合高中暫行課程綱要〉。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處理華語拼音與鄉土語言拼音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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