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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8
  • 教育行政委員會發布〈教育會規程〉。
10
  • 蔡元培宣誓就任中華民國大學院院長。
12
  • 大學院公布〈教科圖書審查條例〉。
  • 大學院公布〈私立大學及專門學校立案條例〉及〈私立中等學校及小學立案條例〉。
  • 大學院公布〈圖書館條例〉。
01
  • 大學院公布〈革命功勳子女就學免費條例〉。
02
  • 大學院公布〈私立學校條例〉及〈私立學校董事會條例〉。
  • 大學院公布〈華僑學校立案條例〉。
  • 大學院公布〈小學暫行條例〉。
  • 大學院、財政部呈准會同整頓教育經費暫行辦法。
  • 大學院公布〈教育會條例〉。
03
  • 大學院公布〈中學暫行條例〉。
04
  • 國民政府公布〈修正國立中央研究院組織條例〉,並特派蔡元培為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
  • 國民政府公布〈修正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法〉。
05
  • 大學院在南京召集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內分三民主義教育、教育行政、教育經費、普通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與軍事教育、職業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出版物及圖書館、改進私立學校等組,通過議案百餘件。
  • 大學院通令專科學校以上一律加授軍事學科,中等以下學校一律注重體育。
  • 國民政府公布〈修正大學區組織條例〉。
  • 國民政府公布〈大學院大學委員會組織條例〉。
07
  • 國民政府發布〈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
  • 大學院令發〈中國國民黨童子軍總章〉各省市及大學區施行。
08
  • 國民政府發布〈各級學校增加黨義課程暫行通則〉。
11
  • 國民政府改組,廢大學院制,復設教育部,特任蔣夢麟為部長。國民政府公布〈國立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研究院直隸國民政府。
12
  • 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國民政府公布〈國民政府教育部大學委員會組織條例〉。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規程〉。
  •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部組織法〉。
01
  • 國民政府公布〈捐資興學褒獎條例〉。
  • 平民教育總會河北定縣實驗開始。
  • 教育部發布〈民眾學校辦法大綱〉及〈教科書圖書審查規程〉。
02
  • 教育部發布〈督學規程〉。
  • 教育部發布〈識字運動宣傳計畫大綱〉。
  • 國民政府公布〈修正教育部大學委員會組織條例〉。
  • 教育部發布〈學生制服規程〉。
04
  • 國民政府公布〈國民體育法〉。
  • 國民政府發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
05
  • 教育部發布〈教育會規程〉。
  • 教育部發布〈學校衛生實施方案〉。
  • 清華大學改為國立,由教育部直接管轄。
06
  • 國民政府公布〈縣組織法〉,縣政府設教育局。
07
  • 教育部發布〈待遇蒙藏學生章程〉。
  • 國民政府公布〈大學組織法〉、〈專科學校組織法〉。
  • 改京師圖書館為國立北平圖書館。
  • 中華兒童教育社成立。
08
  • 教育部發布〈私立學校規程〉。
  • 教育部發布〈華僑學校立案規程〉。
  • 教育部發布〈小學課程暫行標準〉。
  • 教育部發布〈幼稚園暫行課程標準〉。
  • 教育部發布〈中學課程暫行標準〉。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華僑教育設計委員會組織大綱〉。
  • 教育部發布〈專科學校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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