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大事紀

01
  • 教育部訂定發布〈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解釋令。
  • 教育部修正發布〈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
  • 教育部訂定發布「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數位化服務計畫」。
  • 教育部修正發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 教育部修正發布〈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6、11、12條條文。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2~6、8、12條條文;增訂第27-1條條文。
  • 總統令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條文。
  • 英國政府於2021年1月21日,由教育大臣Gavin Williamson領銜發布「職場應備技能」白皮書(Skills for Jobs White Paper)。此項政策實施,將對現行16歲的教育技術課程產生革命性的影響,並有助提升人力資源品質,厚植勞工就業競爭力。
  • 俄羅斯聯邦總理米修斯汀簽署2021-2030年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策略學術領導計畫(Strategic Academic Leadership Program) Priority-2030法令,並責成科學暨高等教育部於2021年3月1日前制定參加大學的甄選方式與聯邦預算提供補助的程序,以及大學發展計畫有效性指標清單。
02
  • 教育部訂定發布「第2期高齡教育中程發展計畫」。
  •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作業要點〉第6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戶外教育推動會設置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條文。
  • 教育部訂定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動臺灣優華語計畫」。
03
  • 教育部訂定發布《學習社會白皮書》及「終身學習中程發展計畫」。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第2條、第4條。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非營利幼兒園營運成本修正規定〉。
  • 教育部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 日本政府於2021年3月2日在內閣會議中通過一項強化國立大學法人法(国立大学法人法)規範的修正案,確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會議不受到校長本人影響力左右。同時明確規定外部專家學者的委員數,並追加遴選後針對職務執行進行追蹤確認的權限,將在2022年4月正式施行。
  • 「德國聯邦參議院」2021年3月26日通過「青少年保護法」改革方案,並於5月1日生效。目的在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範圍將從「一般媒體」(已含部分電子媒體)擴展到國外廠商、數位媒體和網際網路等。 規定電影、遊戲和平台必須有強制性和統一性的年齡分級制度。年齡分級制度將不再僅限於暴力和性愛内容,還將擴大到與其內容相關的互動性(例如電腦遊戲)。除了現有的年齡分級標識外,還必須明確以符號標明是否有額外付費、可能遭受不停騷擾或類賭博等疑慮。
  • 印尼佐科威總統於2021年3月31日簽署第57/2021號的印尼教育標準政府辦法(Peraturan Pemerintah terkait standar nasional pendidikan),制定印尼國家教育標準以提高教育質量。 立法宗旨為因應科學、科技和人民生活變化和發展的調整需求,以改善教育質量;此辦法之教育標準觸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會組織的正規、非正規、到非正規的教育途徑。
04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辦理國外大學醫學牙醫學及中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辦理國立大學校長續任評鑑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
  • 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發展及整備地方創生青聚點,成立19組學習性青聚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05
  • 國防部會銜教育部修正發布〈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部分條文。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作業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大學擴大申請入學名額比率審查基準〉。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5條、第7條、第17條之1。
  • 教育部訂定發布〈教育部協助國立大學資安師資員額請增及彈性薪資作業要點〉。
  • 教育部訂定公布〈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 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升級為第三級,教育部宣布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停課,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停止到校上課,自110年5月19日起至110年7月22日止徵用公視3臺製播「疫起線上看」電視教學節目。
  • 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
  • 教育部訂定發布〈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
  • 韓國教育部於2021年5月10日發布「2020教育領域新冠肺炎應對白皮書」(‘2020 교육분야 코로나19 대응’백서),當中收錄從疫情初期至2020年底,教育領域應對新冠肺炎之過程與評價。 白皮書依照新冠肺炎擴散狀況與社交距離階段分成三大時期,並細分成校務營運、應對體系、校園防疫系統、線上開學籌備、緊急狀況聯絡體系、考試、預算與補助等十一大教育領域之應對流程。 相關資料將發放予市道教育廳、教育支援廳與各大學,待新冠肺炎疫情告一個段落後,教育部將新增與修訂綜合版白皮書。
  • 日本參議院於2021年5月28日通過「教師性騷擾行為對策新法」(わいせつ教員対策新法),曾因性暴力行為導致教師證遭吊銷之教師,在重新申請發照時,都道府縣教委會可設置「教師證再授予審查會」,意即賦予其是否再授予教師證的「裁量權」。 文部科學省將續研議該法實施基準,除部分條文外,該法將於一年內施行。
  • 瑞典教育部於2017年8月決議將學前預備班納入義務教育,並於2018年秋季開始實施;學前預備班為學前教育,可設在中小學,也可設在幼兒園,2018年8月開始6歲學童必需(強制性)上學前預備班,加上原中小學1至9年級,瑞典義務教育改為10年制。 實行至2021,瑞典政府規劃調整現行義務教育制度,將零年級(學前預備班)更名為1年級,每天授課平均時數為3小時,並與原本的1年級到3年級合併為低年級,學前預備班教師可經進修取得低年級教師證;調整後的10年制義務教育將於2026年秋季正式實施。
06
  • 教育部訂定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要點〉。
共 22 頁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