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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2
  • 教育部在臺北市召開第四次全國教育會議。
04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設置學術獎金辦法〉。
  • 教育部發布〈大陸來臺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學歷鑑別考試辦法〉。
06
  • 總統令修正公布〈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 教育部令發布〈生活教育實施方案〉。
  • 總統令公布〈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條例〉。
  • 總統令公布〈國立教育資料館組織條例〉。
07
  • 教育部發布〈國民學校修訂課程標準〉,課程編制採六年一貫制。
  • 臺灣省立臺南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臺南師範專科學校。
  • 教育部修正發布〈國外留學規程〉,大學研究所畢業生得免試出國留學。
  • 國立中央大學在臺復校,先設地球物理研究所。
  • 教育部修正發布〈中學課程標準〉,分定初中、高中教育目標,加強選修科目及職業科目,刪除重複教材。
09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辦理藝術科目資賦優異學生申請出國進修辦法〉。
02
  • 教育部發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 英國創設空中大學。
04
  • 教育部核准私立靜宜女子英語專科學校改制為私立靜宜女子文理學院。
05
  • 教育部核准私立大同工業專科學校改制為私立大同工學院。
  • 教育部核准私立中國文化學院。
11
  • 交通部核准教育電視廣播電臺開播,於十二月一日開播。
01
  • 全國十個教育學術團體假臺灣省立師範大學舉行聯合年會。
  • 西德各州教育部首長訂定 [漢堡協定] 實施統一學校制度。
03
  • 教育部發布〈中學設備標準〉,多按初、高中科目分別列舉。
04
  • 教育部指定金門為延長義務教育試辦地區,五十三學年度起延長義務教育至九年。
06
  • 臺灣省立海事專科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海洋學院。
07
  • 臺灣省立花蓮師範學校改制為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臺灣省立臺北女子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臺北女子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
08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輔導外國留華學生辦法〉。
10
  • 教育部採單位行業精神設計課程,修正發布〈職業學校課程標準〉。
12
  • 教育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簽署合約,發布第一期(53-58)臺灣省國民教育發展計畫。
01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課程標準〉。
  • 教育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夜間部設置辦法〉。
  • 閻振興接任教育部長。
  • 英國廢除十一歲考試制度。
02
  • 臺灣省立屏東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屏東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
  • 美國頒訂〈美國中小學教育法〉(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簡稱ESEA)。
03
  • 臺灣省立新竹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新竹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
06
  • 教育部發布〈五年制高級職業學校設置辦法〉,自當年度起試辦。
  • 教育部發布〈國民學校設備標準〉。
  • 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外交部會銜修正發布〈僑民學校規程〉。
08
  • 國立故宮博物院成立。
  • 行政院發布〈青年輔導委員會組織規程〉,次年元旦成立。
11
  • 教育部發布〈師範專科學校師資科暫行科目表〉及施行要點。
12
  • 蒙藏委員會發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國回國升學辦法〉。
02
  • 臺灣省立嘉義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嘉義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
08
  • 教育部發布〈廣播學校設置暫行辦法〉,開始試辦空中教學。
  • 教育部發布〈各公私立中等學校體育成績優良學生保送升學辦法〉。
  • 實施「省辦高中、縣辦初中」制度,各縣市完全中學,一律改為初級中學。
09
  • 原僑民教育函授學校更名為中華函授學校。
  • 臺灣省立臺北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高級商業職業廣播實驗學校成立,為我國首座空中補習教育學校。
  • 教育部發布五年制各學門專科學校共同科目表,自55學年度起實施。
11
  • 行政院發布〈大專軍訓及預備軍官制度改進方案〉。
  • 全國各地發起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
12
  • 國防部、教育部、內政部會銜發布〈大專軍訓及預備軍官制度改進方案〉。
05
  • 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成立。
  • 臺灣省立臺東師範學校改制為臺灣省立臺東師範專科學校(五年制)。
  • 英卜勞頓報告書(Plowden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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