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大事紀

01
  • 教育部在重慶召開全國中等教育會議。
  • 教育部在重慶召開第二次各省市國民教育會議。
  • 教育部發布〈小學課程修訂標準〉。
  • 教育部在重慶召開各省市教育視導會議。
03
  • 教育部發布〈師範學校畢業生服務規程〉。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訓育委員會章程〉,原訓育研究委員會改為訓育委員會。
04
  • 教育部呈准規定九月九日為體育節。
05
  • 教育部發布〈縣市立中等學校設置辦法〉。
06
  • 教育部發布〈國民教育輔導研究委員會章程〉。
08
  • 教育部發布〈修正師範學院規程〉。
11
  • 行政院發布〈邊地青年教育及人事行政綱領〉。
02
  • 教育部發布〈修正私立學校規程〉。
03
  • 教育部發布〈中等學校導師制綱要〉、〈專科以上學校導師制綱要〉。
05
  • 教育部發布〈師範學校輔導地方教育辦法〉。
06
  • 教育部發布〈師範學校及簡易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07
  • 教育部發布〈補習學校規程〉。
08
  • 教育部發布〈師範學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
10
  • 教育部發布〈自費留學生派遣辦法〉。
  • 教育部發布〈青年節紀念日辦法〉。
11
  • 教育部發布〈教師節紀念日辦法〉。
  • 教育部發布〈學生自治會規則〉。
12
  • 教育部發布〈幼稚園設置辦法〉。
  • 教育部舉辦第一屆自費留學生考試。
  • 教育部修正發布〈小學教員檢定辦法〉。
01
  • 英調查公學及文法學校
03
  • 國民政府公布〈國民學校法〉,原〈小學法〉廢止。
  • 二十九日舉行首屆青年節慶典。
04
  •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省政府組織法〉,規定省教育廳為省政府組織之一,其廳長為省府委員,由行政院提請國民政府任命。
  • 教育部發布〈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檢定辦法〉。
06
  • 國民政府公布〈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 教育部發布〈中等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 行政院核定〈戰後僑民教育實施方案〉。
  • 教育部發布〈邊疆學生待遇辦法〉。
07
  • 國民政府公布〈強迫入學條例〉。
  • 教育部修正發布〈學校衛生設施標準〉。
08
  • 湘桂戰事吃緊,國民政府蔣主席號召知識青年從軍,第一期目標十萬人。
09
  • 教育部修訂發布大學文、理、法、師範四學院分院必修科目表,正式將三民主義及倫理學列入。
  • 教育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10
  • 行政院發布〈全國師範學校學生公費待遇實施辦法〉。
  • 國民政府公布〈補習學校法〉,補習學校分為普通補習學校及職業補習學校。
  • 教育部修正公布〈教育會法〉。
11
  • 教育部修正發布〈省市師範學校畢業生免試保送升學辦法〉。
12
  • 教育部舉辦英美獎學金研究生實習生考試。
  •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捐資興學褒獎條例〉。
  • 教育部發布〈電化教育實施要點〉。
  • 教育部發布〈國外留學辦法〉。
02
  •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強迫入學條例〉。
04
  • 教育部發布〈國民學校教師進修大綱〉。
  •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組織條例〉。
共 3 頁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