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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事紀

01
  • 教育部發布〈推動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
  • 總統令修正公布〈教師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督學視導要點〉。
  • 黃榮村就任教育部長。
  • 教育部發布《創造力教育白皮書》,並推動〈創造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
02
  • 總統令公布〈學校衛生法〉。
  • 首批教育服務替代役役男赴印尼、泰國及馬來西亞海外臺北學校服勤。
03
  • 教育部發布〈解決貧困學生午餐費方案〉。
  • 教育部發布〈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
04
  • 教育部修正發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 教育部與衛生署簽署〈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共同推動聲明書。
  • 教育部發布〈大學校院教育學程評鑑作業要點〉。
  •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
  • 91學年度將全面推廣〈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
  • 南非修訂〈南非學校法案〉。
05
  • 總統令公布修正〈社會教育法〉。
  •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首度在大陸東莞設置試場。
  • 教育部發布〈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 教育部修正發布〈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06
  • 總統令公布〈終身學習法〉。
  • 總統令公布修正〈幼稚教育法〉。
  • 教育部修正發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教育部修訂發布〈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
  • 總統令修正公布〈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
  • 國內首次辦理的鄉土語言教學檢核測驗。
07
  • 教育部發布「九十年度大學校院實施自我評鑑計畫補助申請要點」。
  • 總統令公布修正〈師資培育法〉。
08
  •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正式開館營運。
  • 大學先修制度自91學年度停辦。
09
  • 教育部發布〈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職員工敘薪原則〉。
10
  • 教育部發布《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白皮書》。
  • 教育部修正發布〈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高級中學開設第二外語課程教師鐘點費實施要點〉。
  • 教育部修正發布《婦女教育政策》。
  • 教育部配合南向政策,宣布為期3年的「教育南向政策」專案計畫,擴大補助提升海外臺北學校軟硬體建設,協助6所海外臺北學校增建校舍、擴大招生容量,並擬定〈獎勵海外優秀華裔學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試辦要點〉。
11
  • 教育部發布閩南語及客家語之標音符號系統,原則由國小三年級開始教授,惟學校可視學生學習程度提前實施。
12
  • 教育部修正發布〈二技多元入學方案〉。
  • 九年一貫課程審議委員會決議九十三學年起實施之國中課程綱將增列臺灣史課程內容,明確規範《認識臺灣》等臺灣史地相關教材應納入國中課程。
  • 南韓頒布〈人的資源開發基本法〉。
01
  • 總統令修正公布〈社會教育法〉。
  • 總統令修正公布〈強迫入學條例〉。
  • 總統令公布〈教師法〉增修條文。
  • 總統令公布修正〈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 教育部宣布二月起將引進英、美、加等英語系國家一千名合格外籍教師,進入公立國中小協同教授英語。
  •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生活課程、社會領域、綜合活動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
  • 教育部發布〈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與運作要點〉。
  • 總統令公布修正〈職業學校法〉部分條文。
  • 英國公布〈高等教育的未來〉高等教育改革白皮書。
02
  • 總統令公布〈家庭教育法〉。
  •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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